2016年3月1日 星期二

美容丙級乙級 美髮丙級乙級執照 換補發作業 現在開始可以線上申請了~~


好消息與大家分享!!


親愛的各位美容師 美髮師
天有不測風雲
有些時候您的執照就是會不見了
或不小心破損了
以往申請作業都一定要列印申請表單出來,再用手寫半天
說實在話,現在用手寫資料的機會不多。所以每次幫學員辦理的時候
都會發現大家要寫很久

從現在開始只要您有自然人憑證
就不用寫了喲~
我們可以在線上輸入相關資料後,完整列印出來辦理了

相關作業細節
請參考以下檢能檢定中心的說明喲~



即日起,本中心開放線上申請換補發技術士證(書)作業,說明如下:
一、 技術士備具自然人憑證,於線上登錄申請換補發技術士證(書)。 二、 項目有二:
(一) 更改姓名、身分證編號等:
  1. 有需個人基本資料變更者(不含更換照片),點選此項目。
  2. 登錄申請職類、級別及個人資料(含照片、電子信箱)。
  3. 登錄完成後,得直接線上連結臺灣銀行進行繳費,亦可列印繳費
    單至超商繳納證照費用。
  4. 列印紙本申請書,並備具應附證件後,郵寄本中心申請。
(二) 限舊證遺失或破損(含更換照片):
  1. 本項目不受理懸掛式技術士證書申請。
  2. 無需個人基本資料變更者(含更換照片),點選此項目。
  3. 登錄申請職類、級別及個人資料(含照片、電子信箱)。
  4. 登錄完成後,得直接線上連結臺灣銀行進行繳費,亦可列印繳費
    單至超商繳納證照費用。
  5. 技術士完成繳費後,電子郵件寄發收件通知。
  6. 技術士免備具紙本申請書,本中心將於審核費用繳納及資料後,
    三個工作天內,逕行依技術士填寫之通訊地址掛號寄發技術士證。
三、 注意事項:
(一) 照片需為正面大頭照,不得為生活照。
(二) 系統申請資料留存一個月,期限內未完成費用繳納,或應備具
    紙本申請書項目,於期限內未郵寄申請資料等情形,系統不予
保留申請紀錄。
(三) 申請資料登錄後有需修正者,於本中心受理前,得點選「查詢
歷史紀錄」進行修改。
(四) 本作業線上繳費,不收取手續費。
操作方式
連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全球資訊網(www.labor.gov.tw) 點選「資訊查詢」-「技術士證(書)換補發申請作業」

https://eservice.labor.gov.tw/cla/CLAS/CLASC91M.aspx

按是否變更個人基本資料,點選更換項目。

無需變更個人基本資料,僅係技術士證遺失或破損(含更換照片)者,應登錄姓
名進行系統確認。
已完成申請資料登錄,尚未完成繳費或寄發紙本申請書,且本中心尚未受理前, 有需變更資料者,點選「查詢歷史記錄」進行資料修正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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